1办理流程
办理流程:租赁窗口对租房情况核查、登记→产权登记窗口开具无房证明→ 返回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事宜。
2申请材料
1.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;
2.房屋租赁合同;
3.当事人身份证明或者主体资格证明;
4.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。
3收费标准(无)
4办理时限
即办件。
5办理地点及电话
海州区: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房产交易大厅34号窗口85411990;
连云区:中华路红十字医院对面房产登记大厅。
6公积金提取流程
(1)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,有效银行借记卡和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到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;
(2)中心审核提取材料通过后,提取的公积金直接到账。
7公积金提取条件及额度
提取条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同一行政区域内租赁房屋用于自住,且职工本人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该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。同一行政区域是指市区、赣榆区、东海县、灌云县、灌南县的各自所辖行政区域。
提取额度:根据实际情况确定,一年可以提取一次,目前一人户560/月,二人户980/月,三人及以上户1120/月。职工若单身需带单身证明、身份证、户口簿,已婚职工需带结婚证、身份证、户口簿去中心窗口开查询证明单,然后去房产局开无房证明。
以上内容仅供参考,实际办理情况可咨询各业务窗口;本内容不适用于赣榆区。